党建引领 共绘绿美榕城
3月7日,榕城法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带队到联系挂钩的京冈街道京北村开展植树活动。榕城法院动员全院干警线上认购捐赠树苗,线下为京北村四联义务植树基地认购捐赠树苗1万多元,组织干警2次到京北村义务植树。
坚持党建引领,服务绿美榕城工作
榕城法院始终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根本遵循,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强化理论学习,将涉环境资源保护政策、文件等精神,常态化融入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大会学习内容,科学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干警进行集中学习,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始终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深入乡村社会,开展公益植树活动
榕城法院与京冈街道京北村、西马街道北市村开展“共绘绿美榕城、共建幸福家园”植树活动,院领导班子成员率队前往挂钩联系的乡村社区开展公益植树活动,把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效转化为助力榕城生态文明发展的生动实践。
只有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2023年,榕城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审判自觉不断推动司法审判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机融合。严惩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等生态环境类犯罪6件,大力支持榕江等水环境整治和创文创卫工作,审结涉环境资源行政案件25件,擦亮生态环境绿美底色。
榕城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送法三进”、网络新媒体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保护环境资源的重要意义。2023年,审结“杨某文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入选广东法院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典型案例及2023年度揭阳法院十大典型案例,有效引领社会公众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真正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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