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曹利到榕城法院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更新时间:2025-02-25 已浏览:173 文章来源:原创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党委决策部署在基层法院落地生根,8月15日,揭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曹利到榕城法院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并指导工作。




    宣讲会上,曹利院长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为题,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切入点,全面准确分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了系统宣讲和深入阐释,并结合榕城法院工作实际提出了针对性强、操作性高的指导意见,为榕城法院干警上了一堂主题鲜明、站位高远、内容丰富的高质量专题辅导课。
    曹院长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以后,党中央布置的一次重要改革举措。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是一项长期任务,法院要将司法改革实际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
    一要准确理解立案登记制,统筹好法院调解案件与指导调解案件之间的均衡关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二要及时完善配套制度,优化综合评价和考核机制,切实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三要落实员额法官的遴选、退出机制,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引导、规范、激励干警主动担当、能动履职,形成健康向上、积极肯干、团结向上的院风院貌;四要发挥繁简分流机制优势,切实消除案件办理效率制约因素,尽快提升办案质效。五要推动庭审方式和裁判文书改革,推动事务集约化管理和市场化运营,引导干警积极转变思想观念,努力向科技、向管理要成效。六要加强落实阅核制和预瑕疵制度,做好季度环比研判分析,狠抓办案质量;七是要发挥院庭长“关键少数”作用,要强化日常监管,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八要加强审判管理及行政后勤的运行管理,促使各条线、各团队主动合作、互相补位,实现由“让我干”向“我要干”转变,形成法院整体管理自觉。
    揭阳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黄东玲、审管办和研究室相关负责人员、榕城法院全体干警参加宣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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