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法院与榕城区法院联合开展“南粤风暴”执行专项行动

更新时间:2018-09-07 已浏览:2245 文章来源:

   近期,市中级法院与榕城区法院联合开展“南粤风暴”执行专项活动,两级法院50多名执行干警和10辆警车在榕城区法院集中出动,对13件案件进行集中执行,对其中9名被执行人执行司法拘留,涉案执行标的金额1569.43万元。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肖文浩在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进行远程指挥,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文光、榕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少三在榕城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指挥。市中级法院“南粤风暴”执行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黄沛春任专项执行现场总指挥,榕城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庆佳任专项执行组长,榕城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陈素锋任专项执行副组长。区法院邀请2名榕城区人大代表和2名政协委员见证了此次执行专项行动。

      


     为确保本次行动有效开展,榕城区法院高度重视:一是在行动前充分摸清被拘留人住址的周边环境及家庭情况,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汇报专项执行组长,做好应急预案;二是做好后勤保障,协调好人力物力,确保执行专项行动顺利进行;三是强化安全意识,抽调市中级法院、区法院应急分队人员待命,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在此次执行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两级法院执行工作人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组织纪律性认真投入,冒雨前行,不怕泥泞,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事,做好有关法律文书送达等工作。坚定信心打击失信被执行人,强化执行权威,形成司法震慑力,确保如期打赢执行攻坚战。在将被执行人执行司法拘留后,执行工作人员认真与其交流,阐明失信带来的严重后果,耐心劝说被执行人制定还款计划,及早履行还款义务,达到了情理和法理的有效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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