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城区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两起涉黑恶案件,18人获刑!

更新时间:2020-09-01 已浏览:2429 文章来源:

8月31日,榕城区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两起涉黑涉恶案件,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此次集中宣判的案件涉及寻衅滋事罪、强奸罪、聚众斗殴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共18名被告人领刑,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3个月至1年6个月。


嬴某来、陈某虎等17人涉恶案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5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嬴某来、陈某虎经常纠集多名同伙,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嬴某来、陈某虎为主要纠集者,被告人赢某波等人为主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主要犯罪事实为寻衅滋事2宗、聚众斗殴1宗、强奸2宗,共致1人轻伤二级,3人轻微伤。此外,该团伙成员实施的其他具体犯罪事实共有寻衅滋事2宗、容留他人吸毒5次。


法院认为,被告人嬴某来、陈某虎无视国家法律,纠集多名同伙形成以其为纠集者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依法严惩。


法院遂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强奸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嬴某来有期徒刑19年3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陈某虎有期徒刑8年6个月;其余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3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



邢某锋涉黑案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初,被告人邢某锋进入东郊居委工作,任治安员。2010年2月9日,邢某光(已被判刑)负责东郊居委行政全面工作后,拉拢邢某锋等原东郊居委工作人员为其所用。至2012年6月13日,邢某光身兼东郊支委书记、居委主任、联社主任三职于一身,最终形成以其为首,长期把持东郊社区基层政权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2010年至2018年4月期间,该组织以东郊联社的名义攫取的不合规收入达6417944元,其中被用于支持该组织的犯罪、违法活动的金额共5125669.35元,邢某锋分得44990元。


在邢某光的指使下,邢某锋共参与敲诈勒索二次,寻衅滋事二次。2017年5月,被告人邢某锋因对邢某光等人的行为不满,从东郊居委会离职。


法院认为,被告人邢某锋的行为己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应予数罪并罚。邢某锋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是一般参加者;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罪行,系自首;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在敲诈勒索共同犯罪中是从犯;自愿认罪认罚等,具备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经综合考量,法院遂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被告人邢某锋有期徒刑2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44990元,上缴国库。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