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城法院开展 “南粤执行风暴2020”· “烈焰”专项执行行动

更新时间:2020-12-01 已浏览:2363 文章来源:


11月25日,榕城法院开展“南粤执行风暴2020”·“烈焰”专项执行行动。本院20多名执行干警和8辆警车在榕城区法院集中出动,兵分三路对涉农合机构案件进行集中执行。榕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福森任本次行动总指挥,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庆佳任专项执行组长。区法院邀请2名市人大代表和2名榕城区政协委员在执行指挥中心见证了此次专项执行行动。


为确保本次行动有效开展,榕城法院高度重视:


一是强化防疫意识

后勤保障部门在行动前统一分发口罩,做好执行过程中的防疫工作,同时,对被拘留人员集中进行核酸检测和入所前五项检查。

二是提前分析研究

提前召开会议对涉农合机构案件进行讨论,对案件逐件排查财产线索。明确内部分工,做好动员部署,制定具体执行方案。

三是加强协调联动

联系榕城公安分局做好应急支援准备工作,随时应对专项执行活动可能出现的情况。


本次专项行动过程中,执行干警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开展工作,强化执行权威,形成司法震慑力。在将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后,执行干警认真与其交流,耐心劝说被执行人制定还款计划。本次专项执行行动执行到位金额达1251万元,共拘留被执行人4人,其中两名被执行人在拘留后履行了还款义务。


今年以来,榕城法院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及榕城区委的部署,贯彻执行服务农合机构改革专项工作的相关会议精神,及时召开化解农合机构金融风险工作会议,积极开展农合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成立涉农合机构审判执行“烈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若干工作专班,依法打击恶意逃避债务行为,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努力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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