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须知
更新时间:2021-05-03 已浏览:2360 文章来源:原创
上诉须知 (一)对一审裁判结果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但法律规定不得上诉的案件除外。 (二)上诉期自收到裁判文书之日起开始计算。对民事判决的上诉应在15日内提出,对民事裁定的上诉应在10日内提出。 (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提起上诉。 (四)提出上诉时须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上诉状副本。 (五)提出上诉时须提交上诉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