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9年主要工作

更新时间:2019-12-31 已浏览:7682 文章来源:原创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区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忠实履行司法职责,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全年新收各类案件5309件,办结5105件,同比分别上升32.9%、25.4%,结收比96.2%,解决诉讼标的金额19.4亿元,努力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一、以党的建设为统领,锻造人民放心队伍

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制,始终坚持从严治党,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为推进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有力保障。

(一)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提高干警政治素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突出教育重点,加强学习研讨,及时查找问题,广泛听取意见,坚持整改落实到位。深入开展“我是党员·我带头”主题党建日活动和模范机关创建活动,组织干警参加红色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干警政治素养。

(二)深入开展内部整治,推进司法作风建设。制定《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内部管理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整治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不断完善从严管理监督体系,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三)开展综合素质培训,提高司法能力水平。认真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三不用三重视”的要求,注重培养强化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政治素养组织干警到浙江大学参加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加强对新录用公务员和合同制书记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履职水平。

二、以审判执行为核心,忠实履行司法职责

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严厉打击各类犯罪,依法审理民商事纠纷,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从重从快打击抢劫、绑架、强奸、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依法打击聚众斗殴、涉黄赌毒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持续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等涉民生犯罪。全年审结刑事案件767件,判处犯罪分子1090人,保障百姓安居乐业

(二)依法解决民商纠纷,防范化解社会矛盾。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提高产权保护意识,积极调处劳动争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案件,有效化解各类纠纷。全年审结民商事案件2482件。落实党委关于化解农合机构金融风险工作部署,对涉农商行案件开通快立快审快结“绿色通道”,支持我市农商行机构改革,化解金融风险。

(三)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快结行政非诉案件。认真执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制度,切实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全年审结行政一审案件57件。办结行政非诉、行政赔偿等案件528件。快审快结惠来县国土资源局申请执行的行政非诉案件361件,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四)落实多项执行举措,巩固执行工作成效。发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917人,限制高消费1116人次,在“今日头条”平台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阅读次数达15万;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罚款等强制措施1297次;拘留恶意逃避抗拒执行的“老赖”39 人,提高执行成效。全年执结执行案件1271件,执结标的金额5.72亿元。

三、以扫黑除恶为重点,促使法治深入民心

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审结邢奕光等1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一)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掌握案件动态。加强与区检察、公安、纪委监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案件会商机制。全程跟踪黑恶案件的案情进展,及时掌握案件动态。把扫黑除恶与严惩暴力犯罪、职务犯罪、基层“拍蝇”、打击“保护伞”结合起来,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二)精心组织案件审判,奋力完成扫黑任务。将邢奕光等1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列为全年刑事审判工作重点,成立专案领导小组,严密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召开庭前会议,全院干警通力合作,庭审持续三天三夜,依法公开进行宣判,主犯邢某光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3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至2年6个月。

(三)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壮大扫黑除恶声势。借助法院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视频,充分利用法院内外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专刊等载体加强扫黑除恶宣传工作。通过省、市电视台、报纸和新媒体平台报道涉黑涉恶案件审判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等200多人次旁听了涉黑案件的庭审和宣判,使扫黑除恶深入民心,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以司法改革为抓手,创新制度激发活力

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促使法院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一)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充分发挥精简效能。主动与区委组织部、编办等部门联系沟通,按照省法院批准的改革方案,将原来的13个内设机构精简优化调整为8个,结合新组建内设机构的职能对人员进行重新配置和调整,精简优化内设机构的效能。

(二)明确规范审判权责,推进审判团队运行。2019年1月起,案件由员额法官主办,未入额法官不再参与审理案件。内设机构改革完成后,以员额法官为核心,与法官助理、书记员采取“双向选择”的原则,重新组建了29个审判执行团队,提高审判执行团队的工作效率。

(三)完善相关配套改革,抓好陪审员的选任。完善员额法官会议工作规则、院长庭长办案规定等制度,落实司法责任制,提高办案质效。按期完成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选任人民陪审员100名,经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并由我院组织宣誓仪式和岗前培训,己参与审理案件,为审判执行融入更多人民智慧。

五、以司法为民为要务,服务大局保障民生

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努力解决社会关切,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安定有序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一)切实着眼社会关切,顺应时代司法需求。深入开展“南粤执行风暴2019”·涉农商行案件专项执行行动,认真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召开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示范庭,组织部分市直及市辖县、区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庭审,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迎接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全国、省、市、区人大代表的视察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自觉接受监督。

(二)切实推进诉源治理,拓宽多元解纷渠道。探索建立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与揭阳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签订金融消费纠纷诉调衔接合作协议,共建金融消费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机制,为该类纠纷的当事人开设专门调解通道,从源头上降低纠纷化解成本,维护金融机构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立案窗口建设,依托科技优化服务。推动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高质运行,切实推动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网上立案平台和跨域立案系统的使用,充分利用法院网络体系和法院便民自助服务终端系统,为当事人及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开展“今天我当班”活动,邀请当地媒体到诉讼服务中心体验采访,提升诉讼服务中心在人民群众中的知晓度。

2019年,在广大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区法院被评为榕城区先进基层党组织,刑庭被市中院记集体三等功,1名法官报省法院记个人二等功,2名干警记个人三等功,还有12名干警受表彰。

 

2020年工作任务

 

2020年,区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为榕城区、空港经济区在“融湾建带”中持续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党建工作,把牢政治方向

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二、抓好疫情防控,保障秩序恢复

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及时调整完善司法举措,依法打击涉疫情犯罪,公正高效办理涉疫情民商事案件,全力促进复工复产、复商复市、达产达效,为居民就业、投资消费、企业发展、基本民生、脱贫攻坚等全面恢复正常秩序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抓好审判执行,提高办案质效

坚持以审判执行为中心,加强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坚决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态势,做好涉农商行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力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法治社会和法治政府建设,保持执行工作高效运行,不断提高执行效果。

四、加强诉前联调,推进诉源治理

建立健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体化工作机制,设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前联调团队,负责跟进办理该类案件的诉前联调,在立案前了解案情,组织各方当事人按照“一体化”标准进行调解。推进调解中心建设,促使各类纠纷诉前得到大幅化解。

五、紧跟时代步伐,提高服务水平

深化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运用,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提高司法科技化水平,完善互联网司法新模式,推行网上开庭,努力实现庭审直播常态化,提高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服务、智慧管理水平,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不断拓宽网络宣传渠道加强司法宣传工作,传播司法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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