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深化司法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

更新时间:2021-10-25 已浏览:1533 文章来源:原创

(一)推进内设机构改革,高效运行司法权力

全面落实精简机构要求,将13个内设机构精简为8个,重新配置人员,实现资源有效整合。全面落实司法责任,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所有案件均由员额法官办理,先后共遴选员额法官36名。以现有26名员额法官为核心,与法官助理、书记员按照“1+1+N”模式组建审判执行团队,充实力量、提升效率,每个团队平均每年办案200多件。选任人民陪审员100名,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审陪审、制约监督作用。

(二)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加强管理监督

扎实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推动案件繁简分流改革,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加强对司法工作质量的管理监督,不断抓实抓细制度建设,修订了案件审批管理、庭审直播、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和司法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44项,全面规范各项工作,推动司法责任制有效落实。

(三)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打造便民利民平台

立足群众需求,全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院机关建成了集诉讼服务指引、财产保全和跨域立案等功能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启用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平台,实现远程跨域立案和网上开庭调解全覆盖,通过网上立案961件。推进人民法庭标准化建设,先后完成台、渔湖、仙桥三个法庭改造,在梅云街道设立网上巡回法庭,不断提升人民法庭信息化水平。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大调解”格局,设立调解中心,聘请特邀调解员26人,联合街道综治办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推动诉前解纷。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