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普法责任制 零距离以案说法

更新时间:2022-07-08 已浏览:7799 文章来源:原创

为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落实普法责任制,7月8日上午,榕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张某、杨某诉被告揭西县金和镇人民政府、揭西县人民政府、第三人揭西县自然资源局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及行政复议纠纷一案,榕城区司法局和惠来司法局各组织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10多人到现场旁听庭审。


榕城区法院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做好防疫和庭审工作。在法庭上,原告张某、杨某以被告揭西县金和镇人民政府、揭西县人民政府、第三人揭西县自然资源局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行为违法,请求法院对该行政强制行为的违法性进行确认。在审判长主持下,诉讼各方分别进行了陈述和举证、质证,合议庭就案涉行政强制行为的实施程序、执行依据及各方当事人所提证据的形成过程、来源等问题进行质证,各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事实、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以及法律适用等焦点问题展开了法庭辩论,充分发表了意见。整个庭审过程,气氛庄严、秩序井然,参加旁听的领导干部认真专注、纪律严明。


庭审结束后,旁听庭审的机关人员表示通过此次旁听,现场感受庭审氛围,对行政诉讼活动有了更为直观的感受,对出庭应诉的程序和要求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提高了法治意识,强化了法治思维。组织开展旁听活动,既是“阳光司法”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行政主体法律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法治思维的重要途径。通过直观化、零距离的以案释法,将庭审现场变成“法治课堂”,有助于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责任意识,有助于行政机关发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体会到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进行执法的必要性,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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