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为规范诉讼费用管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等相关规定,我院开展诉讼费用专项清理工作。 请以下人员(详见附表)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通过到现场、邮寄材料等方式联系本院渔湖人民法庭办理诉讼费退领业务。当事人办理退费手续需提供生效裁判文书案号、收款人身份证明材料、收款账户信息,个人签名或单位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揭阳市榕城区渔湖街道空港大道9号渔湖法庭,电话:06638783187。 附件:待退诉讼费案件清单 待退费案件清单.zip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