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知产纠纷多元化解 跑出解纷“加速度”

更新时间:2023-02-20 已浏览:1999 文章来源:原创

    榕城区人民法院自按规定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来,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纠纷实质性化解水平,持续营造优质高效、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揭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多方协作解纠纷,就地化解促和谐。“我的案子不用跑到榕城那边的调解中心了,直接去普宁法院吗?”当居住在普宁的当事人电话咨询时,调解员给出了肯定回答。
因一半以上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当事人的户籍地是普宁市,为更好地解决群众诉求,榕城法院在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联合普宁市人民法院、普宁市司法局、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在普宁法院设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该调解中心由榕城法院派任、指导调解员前往开展工作,承担普宁市范围内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以便及时就近化解纠纷,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升知识产权纠纷化解质效,为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据榕城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知识产权诉前调解中心目前已聘任了27名特邀调解员,其中榕城调解中心聘任19名,普宁调解中心聘任8名,行业涵盖律师、教授、退休法官等。自调解中心成立以来,共收到诉前调解案件1818件,成功调解624件,34%的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通过调解促成当事人和解或达成调解协议,无需再进入诉讼程序。“用老百姓听得懂、信得过的方式就地妥善化解纠纷,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统一,也让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该负责人说。
    诉调对接“零距离”,高效解纷获点赞。“不到一个月就结案了,为法院和法官的效率点赞!”“这个案子让我了解到更多知识产权方面的知识,对经营网店有很大的帮助,我会尽快履行赔偿义务,谢谢调解员和法官。”一起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的判决书送达后,承办案件的榕城法院林法官先后接到了原、被告的感谢电话,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被告潘先生未经原告张先生许可,擅自在网店销售印有张先生创作的美术作品的服装产品。张先生诉至榕城法院要求判令潘先生停止侵权行为,销毁涉案产品的库存,赔偿其因被侵权所遭受的经济损失9万元。榕城法院收案后,知识产权诉前调解中心的调解员立即联系双方进行调解。潘先生说,网店做的是无货源代发业务,除去赠送的运费险,每件盈利不到3元,按照实际卖出所盈利金额仅为600多元,无法接受赔偿金额。因双方意见分歧大,调解未能成功。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法庭上,林法官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认真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并认真审查确认了相关证据。在了解到潘先生经营的网店疑似存在刷单行为时,林法官在庭后对潘先生进行了批评教育,向其认真讲解了电子商务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内容。
    经综合考虑本案实际情况及侵权者的主观过错程度和纠错态度(已主动下架删除侵权链接)、权利人为本案诉讼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等因素,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潘先生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张先生享有美术作品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赔偿原告张先生经济损失6000元。该案圆满审结并受到双方当事人的好评。
    这是榕城法院在坚持调解前置原则下,持续完善诉前调解+速裁快审流程、调诉有效衔接的工作掠影。该院制定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繁简分案流程图》,明确调解流程、时间节点、工作要求等。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由调解员组织调解,调解不成功的,自收案登记之日起30日内完成繁简分案,知识产权民事简案需在2日内完成立案,适用简易程序的,自立案登记之日起60日内应审结,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30日内应审结,实现了诉前调解与速裁程序无缝衔接,确保了纠纷的快速化解。2022年榕城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442件,审结390件。
    下一步,榕城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以科技赋能司法,落实人民法庭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探索更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公共服务渠道,打通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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